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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业助企纾困“组合式”政策指引》发布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方便广大广告业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和适用相关支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广告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院印发了《广告业助企纾困“组合式”政策指引》,该指引涵盖财税、金融、稳岗留工、降成本和其他5个方面政策、22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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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政策

  • 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2022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15%,抵减应纳税额。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或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底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 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13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2年至2024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六税两费”减免

2022年至2024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2022年,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减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 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

2019年至2025年,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失业半年以上人员;2019年至2023年,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最高可上浮50%)

  • 文化建设事 业费减半征收

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 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

自2022年7月1日,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

  • 金融政策

  •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引导银行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2022年,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确保全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6万亿元。

  • 降低金融服务收费

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加大金融服务收费优惠减免力度。2021年至2023年,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地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将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5%及以下。

  • 延期续贷

金融机构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稳岗留工政策

  • 阶段性降低和缓缴社保费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3年4月30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022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50%。

  • 技能提升和留工培训补贴

2022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吸纳就业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对于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作为见习对象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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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降成本政策

  • 阶段性房租减免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_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各地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降低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降低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视实际情况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 其他政策

1.违规收费整治

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场主体可通过12381、12315等热线电话,或地方有关部门设立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专门渠道反映有关问题。

2.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政策

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对恶意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在合同中设置明显不合理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等行为的整治力度。中央企业对长期合作、信誉良好、履约及时、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视情况提前支付或预付部分账款。

3.招投标支持政策

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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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四川省广告协会